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邓碧珍、邱淑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酉房地证302字第400420号 |
邓碧珍、邱淑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2100003GB00366F00010003 |
酉阳县钟多街道复兴街115号4层 |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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