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向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酉阳字第000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17)酉阳县不动产权第001192971号 |
向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2140001GB00093F00010017 |
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2号附11号 |
|
2 |
渝(2017)酉阳县不动产权第001193039号 |
向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2140001GB00093F00010028 |
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2号附11号 |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