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彭光华)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钟南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23-75532804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彭光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酉阳县钟多镇新民街15号 |
315房地证2009字第01740号 |
叶维会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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