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要公开内容。一是单位概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等内容;二是工作动态。主要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及派驻机构(含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三是政务公开。主要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财务预算决算、征地信息、人事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四是政务服务。主要包括声明公告、结果公示、办事指南、资料下载等;五是互动交流。主要包括电子邮箱和各类举报信箱,在线咨询和答复等;六是专题专栏。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扫黑除恶、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重要宣传节日;七是其他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在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2、主要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平台。主要以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其次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二是现地现场。主要以街道版面宣传、项目建设地点、单位公示栏、书面答复及现场答复等;三是新闻媒体。报纸、杂志、酉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3、公开的数量。全年我局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含转载)各类信息108条;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政府工作信息702条;提供网上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1项;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全年信息公开共计812件。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22件。从类别上来分,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受理的2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办理答复22件,办结率100%。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我局已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分别建立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一是制定了《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提出规范要求,并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出分工和安排,如明确规定了各科室、各基层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及时更新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了《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审核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 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更新,并不断提高互动回应和网上服务能力,未发生安全、泄密事故。
(五) 监督保障情况
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核、上网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本单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各基层所、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绩效目标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1 |
10 |
5 |
0 |
16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又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县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二是相关科室、单位,对及时报送信息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缺乏了解,不能主动报送公开信息,只能被动按照要求报送。三是部分文件因故未能按照规定时间上传。
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时效性,确保需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上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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