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规资函〔2024〕36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函
唐铂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的提案》(第037号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保障用地空间。2024年6月12日,我局组织编制的《酉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市级审查,待市政府批复。该规划充分征求了社会各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意见,融合了交通、水利、文旅等用地布局要求,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从源头上为项目用地报批打好基础。
二、建议统筹用地指标。根据市政府“一县一策”支持政策,我局积极落实相关政策,高质量完善了以钟多组团和小坝组团为中心,辅以板溪组团、渤海组团和菖蒲组团为节点的“一心多点”城市空间布局、取得了涉及35个乡镇供水厂的用地批复、保障了桃花源新城首开区的用地等。
2015年至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每年安排我县600亩专项计划指标,有效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对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规定:2024年1月2日前,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3〕47号)明确规定了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纳入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项目;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
我县与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事项,因山东省政策不明确等原因,2023年起已停止该项工作。经市上与山东省沟通,目前该项工作仍处于停止状态,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按新政策执行。
三、建议提升服务效能。我局紧密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积极主动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确定整改时间。在业务办理中要求一次性预告,一次性告知用地单位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要件要求和底线要求,不让群众走弯路。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177号)要求,我局正在组织编制《酉阳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该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三线”管控要求,积极做好征地工作,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
四、建议优化临时用地政策。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要素保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3〕47号)规定:直接服务于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论证,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了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确保能够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局始终坚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临时用地,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