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4-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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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规资函〔2024〕38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补足有效利用的提案》(第14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耕地非粮化及耕地撂荒都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职责,因此,耕地上种什么,耕地的有效利用也对应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6月28

(联系人:陈庆欧;联系电话:1592372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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