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3-001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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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规资函〔2023〕369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茂翔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新规划红线用于方便基层群众建房解决住房需求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酉阳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在已经划定批复的三区三线成果和即将上报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每一个乡镇、村都规划了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村民自建自用住房以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设施农用地。同时为确保乡镇、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及产业发展,为每一个乡镇预留了5%的集体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

耕地保护作为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县耕地保护责任重大,对违规使用耕地,造成非粮化非农化的将督促其进行恢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您如果有招商引资意向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等诉求,欢迎您到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我局将以规划为指引,本着实事求是、服务发展的原则,通过现场核实以及另行选址等措施,尽最大力量为您解决涉及红线的相关事宜。

此复函已经赖立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并请您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江华    联系电话:135940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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