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规资函〔2023〕371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平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二酉山修建民宿群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酉阳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在二酉山修建民宿群,拉动区域经济和土地增值增效,既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又能带动我县旅游业提质赋能。经我局认真梳理,为搞好避暑康养产业,2013年我局已在二酉山区域报批城镇建设用地指标33.3公顷(500亩),拟计划发展高端的避暑康养产业,因土地、房屋征收尚未全部完成,导致该项目推进较为缓慢。
随着我县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桃花源新城的蓄势待发以及高质量完成市委交办的建设“三新”酉阳任务,二酉山已有用地指标作为支撑,且用地规模完全符合建设50-100处民宿的用地需求。但该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专题论证,包括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以及编制专项规划等。我局拟于近期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在二酉山修建民宿群事宜,待明确工作思路之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江华 电话:13594050359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