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规资函〔2022〕457号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蔡金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好农村集体地票资金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农村集体地票资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历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25384.16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5330万元,留存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20054.16万元,已融合发展了涉及乡村旅游、光伏发电、茶叶、苗圃基地、柠檬、香菇等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农村集体地票资金使用主要还存在“不想用”、“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地票资金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加强地票政策宣传。一直以来,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主要领导会议,农户院坝会,座谈会等加大宣传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政策;加大宣传地票制度利民惠民实效作用;加大宣传农户地票收益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作用,让更多农户积极主动申请宅基地复垦,收到更多的实际利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早日脱贫致富。
二、加强资金使用引导。按照财政部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我县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17〕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716)、《酉阳县村级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酉阳财政函〔2018〕141号)、《酉阳自治县村级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酉阳规资发〔2019〕12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酉阳农委函〔2018〕164号)等文件,明确重点引导集体地票资金用于乡村交通、水利、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及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项目配套,以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向,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提供助力。鼓励联动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使用集体地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我县出台的文件明确规定:(1)规范集体财务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村级会计委托乡镇(街道)代理制度和财政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等规定,规范集体地票资金账务管理,将集体地票资金纳入乡镇(街道)代理范围,设置“地票资金”专门会计科目,实行专账核算,严禁集体地票资金在集体账外运转。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集体地票资金的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预决算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做好财务收支日常管理,做到“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2)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民主理财机构,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发挥民主理财机构作用。依托重庆市服务群众工作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村务公开栏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每月公布一次集体地票资金收入、使用、结余等情况,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应随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3)强化服务和管理。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全县集体地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地票交易、集体地票资金直拨的指导和监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含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直拨集体地票资金时,应将兑付事宜函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县财政局要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乡镇(街道)代理工作的指导,做好乡镇(街道)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地票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拨付及使用程序、日常监督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规定。
四、健全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体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集体地票资金专项审计,将集体地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集体地票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和高效。将检查、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受理、移送和查处在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此复函已经岳雷局长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3983183236 联系人:吴 攀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