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5-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关于《重庆市酉阳县酉酬镇水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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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重庆市酉阳县酉酬镇水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酉阳县旺诚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3号),你单位委托编制了《重庆市酉阳县酉酬镇水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2562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且公示期已满,现批复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齐全,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逐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并于每年初向我局报送当年生态修复计划报告、每年年底报送当年生态修复总结报告及地质环境监测等相关资料。
    三、未按照《方案》及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将你单位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且不受理你单位申请新的采矿权许可证或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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