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原则同意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入库的批复
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入库的请示》(酉阳阡陌公司文〔2023〕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项目共涉及麻旺镇1个乡镇,项目下发面积0.5731公顷,实施规模面积0.6513公顷,预算总投资34.34万元。经研究,认为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布局符合实际,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要求,原则同意立项入库。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规范使用资金,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此复。
附件: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入库基本情况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入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发面积(公顷) |
采矿用地(公顷) |
复垦规模(公顷) |
总投资(万元) |
工程施工费(万元) |
监测和管护费(万元) |
其他费用(万元) |
不可预见费(万元) |
备注 |
1 |
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八组采石场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 |
0.5731 |
0.6509 |
0.6513 |
34.34 |
17.43 |
1.75 |
14.16 |
1.00 |
|
合计 |
0.5731 |
0.6509 |
0.6513 |
34.34 |
17.43 |
1.75 |
14.1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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