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5-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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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用途、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按县政府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批准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涉及相关文书、表册、协议和政策宣传资料等的规范和统一。

4.协助土地征收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协助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县政府对征收项目下达征收决定的前期工作,并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各单位实施的各类征收项目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指导各征收项目的实施工作方案制定。

5.协助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员会议、调查登记、公告公示、数据确认、结果认定、价值评估、文书送达、签订协议、兑现补偿、腾空验收、交房交地和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代拟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法定程序必须的各类公文并发布和送达正式公文。

6.负责设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并专项存储和管理使用,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负责做好征收补偿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收取、代缴、拨付和监督兑现。负责对补偿安置资金进行信息公开。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开展审计。

7.参与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争议案件处理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实施类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及时回复信访、回应网络舆情反映事项。参与信访事件及遗留问题的调解处置工作。

8.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和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房屋拆除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及其构(附)着物进行拆除和扬尘控制,负责检查督促有关房屋拆迁单位安全拆除。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接收县住房城乡建委业务指导。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集体土地征收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档案信息科7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管理下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来源按照现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执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34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93.95万元,主要是西山沟粮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经费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348.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3.11万元,农林水支出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93.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94.49万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25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4万元,比2024年度减少0.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44.71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西山沟粮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302.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安排汇升广场旧城改造项目优惠政策资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负责全县征地工作,下乡开展工作频率较高,加之小坝新城建设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4.7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魏子海       联系方式: 023-7558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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