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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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中、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行政审批科、地理信息与测绘管理科、法规监察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地质和矿产资源科(安全科)、计划财务科11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4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083.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1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826.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40.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3.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2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4.9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84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083.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8.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81.8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0.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0.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9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06万元,比2023年减少9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79.82万元,比2023年增加2008.52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38.00万元,比2023年增加2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降低维修费及油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3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开展日常业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7.26万元,比上年减少2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9.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丽苹联系方式:023-755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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