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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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中、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查工作;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政策宣传和技术研究及承担农村土地整治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灾害监测站、农村土地整治开发中心7个单位及桃花源所等16个乡镇国土所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50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41.67万元,上年结转3329.7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46875.81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及地灾资金、农林水支出本单位预算较上年减少4687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507.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1.67万元,农林水支出31.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2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6875.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16.4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6659.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6.09万元,比2021年减少1789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69万元,比2021年减少 2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10.4万元,比2021年减少17675.54万元,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转移性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报件工作、非煤矿山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规划监察执法、两违清理整顿、应急指挥中心维护、国有土地征收、征地和拆迁补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以及扶贫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1.67万元,比2021年减少1235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68万元,比2021年减少3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比2021年减少1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1年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降低维修费及油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1.96万元,比上年减少201.5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10.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玲      联系方式:  023-755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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