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用途、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按县政府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批准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涉及相关文书、表册、协议和政策宣传资料等的规范和统一。
4.协助土地征收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协助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县政府对征收项目下达征收决定的前期工作,并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各单位实施的各类征收项目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指导各征收项目的实施工作方案制定。
5.协助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动员会议、调查登记、公告公示、数据确认、结果认定、价值评估、文书送达、签订协议、兑现补偿、腾空验收、交房交地和房屋拆除等工作。负责代拟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法定程序必须的各类公文并发布和送达正式公文。
6.负责设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并专项存储和管理使用,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负责做好征收补偿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收取、代缴、拨付和监督兑现。负责对补偿安置资金进行信息公开。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开展审计。
7.参与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争议案件处理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实施类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及时回复信访、回应网络舆情反映事项。参与信访事件及遗留问题的调解处置工作。
8.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数据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征地实施备案和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房屋拆除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及其构(附)着物进行拆除和扬尘控制,负责检查督促有关房屋拆迁单位安全拆除。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接收县住房城乡建委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集体土地征收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档案信息科7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20.85万元,支出总计2620.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5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5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0.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0.8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5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基本支出484.90万元,占18.50%;项目支出2135.94万元,占81.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0.8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5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4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4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8万元,占1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交费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
(2)卫生健康支出24.76万元,占5.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部分卫生健康支出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
(3)城乡社区支出383.96万元,占77.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压缩一般公务开支。
(4)农林水支出9.60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24.91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薪级正常晋升和干部职级晋升工资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支出。公用经费4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8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压缩一般公务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2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本年支出212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汇升广场遗留问题处理和老交通局项目过渡安置费预算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新购买公务用车一台,产生了车辆加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新购买公务用车一台,产生了车辆加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新购买公务用车一台,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新购买公务用车一台,产生了车辆加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人员培训,压缩公务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80.29万元,详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558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