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贯彻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工作。
8.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正科级。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为12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6.41万元,支出总计266.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4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66.4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6.4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6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46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6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45万元,占15.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职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4.06万元,占5.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职工,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8.44万元,占74.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3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一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二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6万元,下降16.10%,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县规资局联合办公,“三公”经费由本级列支,我单位无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56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县规资局联合办公,会议费在我单位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52.67%,主要原因我单位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县规资局联合办公,培训费在我单位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因我单位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县规资局联合办公,资产由本级统一核算,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