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字号: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中、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及国土整治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灾害监测站、桃花源所8个二级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635.99万元,支出总计25635.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2.71万元,增长165.2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188.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3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47.31万元,增长209.2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188.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35.9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3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72.71万元,增长165.2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188.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24.13万元,占12.19%;项目支出22511.86万元,占87.8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35.9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72.71万元,增长165.2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188.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1.79万元,增长108.32%。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耕地恢复补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08万元,增长210.46%。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3718.98万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增加3218.5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7.19万元,增长62.78%。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耕地恢复补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增加;三是县国土整治中心跨省调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08万元,增长210.46%。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3718.98万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增加3218.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2.61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人员较多,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50.76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度体检费未发放。

(3)城乡社区支出383.96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人员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42.07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驻村公里数增加,交通补助增加,导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60.05万元,占57.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9.98万元,增长173.83%,主要原因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耕地恢复补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72.30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进人员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0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县土地储备中心科目名称填报错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实际应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38.53万元,占3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8.53万元,增长16092.65%,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53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9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7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40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5.52万元,增长356.23%,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540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5.52万元,增长356.23%,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主管部门由住建委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年度决算纳入本部门统一核算;二是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支付耕地占用税10216.89万元,项目支出大幅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9万元,增长20.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县国土整治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各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及市内因公出行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县国土整治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各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2万元,增长70.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县国土整治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各新增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规资局、巡查组到我单位检查工作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37.24%,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5.56%,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58.32%,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0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集体土地确权更新、耕地现状核实、国土变更调查以及农房数据库建设等技术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511.86万元。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7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