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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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酉阳县公安局情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7541352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酉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人民关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以信息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服务规范,助力民生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酉阳县公安局围绕公开户籍管理、行政许可、相关政策解释、警情风险提示、反诈宣传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80期,其中政策问答库46期、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4期、发布政策文件1期、建议提案办理11期,预算决算3期,政府采购1期,其他4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以来,酉阳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内容。但在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事流程上进行了优化,以提高服务质量。本年度,酉阳县公安局未发生以任何理由阻挠、推诿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以任何理由收取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5年,酉阳县公安局围绕“阳关下的守护”主体宣传,聚焦公安工作职能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展示工作动态,在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新华网、重庆电视台、中国网、重庆法治报等中市县级媒体刊发各类稿件370余条,其中先后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00余篇,其中在重庆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播出节目22期,中央电视台4期,人民公安报3条。积极选树先进典型,13个集体、171名民警、157名辅警先后受到表彰,龙潭派出所古镇青年突击队、铜鼓派出所民警吴朝明、食药环大队民警张红位入选重庆公安先进事迹展播,龙潭派出所获评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2025年,酉阳县公安局积极推进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共运营“平安酉阳”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账号、抖音账号、快手账号等5个政务新媒体平台以推广工作。本年度,通过各类平台向群众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反诈、禁毒宣传,警情通报,风险预知等各类稿件1000余篇,同时通过平台互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回应群众建议咨询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2025年,酉阳县公安局不断提升民警特别是窗口单位民警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各单位窗口设立民警信息公示牌,投诉举报渠道信息公示牌等方式,确保监督不缺位。在信息发不上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做到所有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坚决杜绝出现原则性错误。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案(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922

行政强制

4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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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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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酉阳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及时性不足,由于信息种类和数量繁杂乱,对需公开内容的公开存在时效上的延宕;二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目前,部分政策、法规、警示提醒多以文字形式呈现,缺乏形象化、立体化的内容公开,导致传播深度和广度有限。三是互动回应不够及时有效,受制于警务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内容,导致部分内容无法进行有效回复,如何处理警务秘密、个人隐私及不影响案件办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2026年,酉阳县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公开审核机制,细化警务信息公开范围,明确保密审查标准和界限,围绕群众关切,做到依法公开,精准公开,避免“一刀切”现象;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图表、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化、形象化、通俗化的公开形式,提升传播效果,切实服务群众。三是针对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对群众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采取多跨协同工作措施,积极与融媒体中心等公共媒体资源进行协作,在时效性和传播力度,提高为民服务职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酉阳县公安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全年未发出收费通知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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