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企业、销售店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2023年1月,酉阳自治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冉某经营在桃花源街道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