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住证如何签注?
答:1.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办理流程:(1)申请;(2)派出所审核、受理;(3)当场签注办结。
4.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2)居住证;(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但需要调查核实的,5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