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户口簿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本县户口居民,因居民户口簿丢失、损坏、过期失效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或补领。其中,非本户户主申请的,应经户主签字同意。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其他家庭成员申请的,应当由户主签字同意);(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损坏(含过期)的,应提供居民户口簿;(4)丢失的,应提供丢失情况说明(在申请书中已写明情况的不提供)。
问:居民户口簿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本县户口居民,因居民户口簿丢失、损坏、过期失效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或补领。其中,非本户户主申请的,应经户主签字同意。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其他家庭成员申请的,应当由户主签字同意);(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损坏(含过期)的,应提供居民户口簿;(4)丢失的,应提供丢失情况说明(在申请书中已写明情况的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