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具户口迁移情况证明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问:开具户口迁移情况证明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需要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含迁出或迁入)情况证明的,应当向办理该办理该次户口迁出或迁入登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填写《户籍事项证明申请表》;(2)被证明人(或监护人等关系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等);(3)监护人等关系人申领的,应提供关系证明;(4)委托他人申领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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