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赴香港定居注销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问:赴香港定居注销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1)本县户口居民被批准赴香港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户主等关系人及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2)对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经向香港事务主管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等调查核实并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派出所直接注销。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内地居民批准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3)出国定居人员的居民户口簿;(4)已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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