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军队复员干部安置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军队复员干部安置落户应当凭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置落户手续,向安置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在城镇地区落户。 但农村入伍且安置落户地的配偶、子女户口在农村地区的,可安置到农村地区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重庆市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及随调(迁)家属落户介绍信》;(3)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的,应当提供住所手续;(4)在入伍注销户口地外的直系亲属处入户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的,不提供)和居民户口簿;(5)本县外应征入伍的,应当提供入伍注销户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