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变更血型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1)本县户口居民因户口上登记的血液类型有误或者需要登记血液类型的,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户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液类型检测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2)血型为:O、A、B、AB或卫生部门规定的其他血型。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液类型检测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