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变更更正性别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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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变更更正性别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本县户口居民因户口登记性别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变性手术或者性别矫正后,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但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性别变更更正登记。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3)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4)已领居民身份证;(5)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应提供其与变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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