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酉阳县公安局将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警察违停自动抓拍点位:
①酉州公园;②山水嘉园路段;③城南社区路段;④检察院综合楼路段;⑤酉州商业城路段;⑥利斯卡尔路段;⑦桃花源派出所路段;⑧桃花源小学路段;⑨体育馆路段;⑩伴山华府路段;⑪银杏园路口;⑫酉州水岸小区路段;⑬鲤鱼塘桥路口;⑭酉州大酒店路段;⑮中医院路口;⑯碧津广场路段;⑰紫园广场至畜牧局路段;⑱新二中路段;⑲城南派出所路段。
二、电子警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将对车辆违法停车违法行为进行全天拍照取证,并同步录入公安交管系统。
三、新增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点位将在公示期满后启用(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公示期五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反馈。
特此通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赵警官、朱警官,电话:023-755526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