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酉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依法治县为主题,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为促进酉阳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总体进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县公安局局长主管法治工作,进一步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落实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全局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狠抓学法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岗位不同、内容不同,层级不同、要求不同的原则,有区别、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培训,促使领导干部和民警熟知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将学法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并进行严格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党委带头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局党委班子学法用法、执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民警学法培训。通过组织民警参加专题讲座、旁听庭审、跟班学习等法制培训,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三)狠抓打防结合,有效维护法律权威
2020年以来,通过狠抓打防管控等各项措施,实现了“一强二升三降”目标,即: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力度、治安案件依法查处力度上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上升;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升幅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县公安局先后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严打严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命案积案攻坚、夏秋防范打击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7.26”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案、“401”特大虚开发票案,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四)狠抓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创新监督模式:一是党委成员包片监督。建立党委成员执法工作包片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到联系单位,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常态化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严格办案过程监督。由法制部门每日对受立案信息录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依托“警综平台”对全局各执法单位所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情况进行网上抽查和监督,对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定期“回头看”,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案件研讨会,把握关键证据指引。
(五)狠抓全民普法,提升群众用法守法意识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有力营造了浓郁氛围,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一是利用宣传日进行宣传。举办“反拐宣传”、“交通安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自媒体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通过电视、网络、微信、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以“法律七进”活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把正面宣传发动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三是积极开展校内法制宣传。在校园推行法制辅导员制度,将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年组织民警参加八期“渝警大讲堂”民法典专题视频讲座,受教育500余人次。
(六)着力加强权力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民警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各项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县纪委加强对全县党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党员违法犯罪向纪委通报制度。二是落实审计责任,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和民警对建设“法治酉阳”工作缺乏深刻认识,思考不深入,理解不充分,在抓执法制度、执法培训、执法管理等方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少数民警法治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随意性大。一些一线民警存在警务着装不规范、单警装备穿戴不规范、执法语言的表达不规范等问题,很多执法民警还未意识到执法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不够重视,执法规范意识不强。
(三)业务培训还不到位。一些新民警执法办案能力素质培不高,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面对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部分老民警习惯凭经验执法办案,加之普遍缺乏学习时间和机会,面对新问题和新法律严重不适应。
(四)问题整改还不到位。少数单位和民警对群众的报案、求助敷衍塞责,偶有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发生;窗口单位民警、辅警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养。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和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加强执法民警法治能力建设。以基层所队的执法办案民警和法制员为重点培训对象,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重点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形式,开展特色普法宣传。一是强化对辖区群众及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把《禁毒法》、《信访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居民、流动人员学习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结合“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合理安排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二是进一步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参与和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动配合司法、教育、新闻媒体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载体,通过“12.4国家宪法日”、“11.9消防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其它重要节假日,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维护稳定、管理创新中取得的成效,树立良好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三)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一是集中清理和处理执法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诉求较强烈的执法问题逐一清理,统一建立相关台帐,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办结。二是提升民警解决问题的能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注重向当事人及其他群众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安执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加大执法公开透明度。一是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建设,推进调查处理、侦查等方面的公开,对执法活动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网上查询、信访答询等服务,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二是进一步落实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回访活动,解决案件当事人等被回访人的实际困难,听取案件当事人等被回访人建议和意见,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
(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规定,推进接处警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实现案件材料录入、案件网上审批、案件网上考评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建立每月通报制度,扩大执法监督范围,构建完整的网上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建立突出执法问题整治机制。在全局建立治理执法突出问题年度机制,确定治理重点问题、重点警种、重点环节,并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格规范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