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规定、措施;
2、研究新时期公安工作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提供决策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加强全县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4、组织实施“雪亮工程”,负责全县公安科技通讯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管理,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5、负责全县范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公安管辖刑事犯罪案件的预防、制止和侦查,负责打击全县范围内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或积极协同打击跨区域犯罪;
6、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及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治安灾害事件;
7、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办理法定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8、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非军事枪支及爆炸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租汽车、犬只、水上治安、复杂场所、群众性文体活动等的治安管理,负责巡逻防控工作;
9、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积极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健全完善公安民警大走访工作长效机制;
10、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和监督保安服务行业依法开展工作;
12、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委托和指导乡镇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3、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
14、组织实施专项安全保卫工作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负责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16、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17、组织协调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法定公安保卫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中内设综合管理机构5个、执法勤务机构16个,监管场所3个,派出机构39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49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99.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634.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634.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499.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570.86万元,教育支出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634.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86.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48.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99.65万元,比上年增加36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调标,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27.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4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五险、网络运行费用、专项工作经费、在押人员给养费、雪亮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
酉阳县公安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70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71.74万元,比上年减少313.2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527.1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9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永霞 联系方式:023-7541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