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涉企服务类(共31条)

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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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且未收到任何异议的,企业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政策依据:渝市监发〔20214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75692380

2.严格制止三乱行为。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严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

政策依据:渝发改财金〔2022277

执行期限:202231日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75688312

3.激活消费市场氛围。常态化开展爱尚重庆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服务业行业采取发放惠民消费券、打折、满减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支持精品书店、文博场馆、影院剧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前提下,支持各区县以划定区域等方式扩大外摆经营场所,允许经营者适度拓展经营场地。

政策依据:渝发改财金〔2022277

执行期限:202231日起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75552960

4.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在全县范围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一套印章,新开办企业选择免费刻制印章的,可以在县市场监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领取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

政策依据:渝市监公告〔20208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75692380

5.全面清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集中办结一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全力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清理规范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渝公警令[2022]46号强制措施。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涉企经济犯罪案件风险预警。建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影响评估制度。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执法监督。

政策依据:渝公警令〔202246

执行期限:2022615日起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75413525

6.《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减成本增效益八条措施》:全力支持展览促销、文化体育等活动。保障重点工程民爆物品供应。实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推行民爆物品作业一体化安全经营模式。渝公规〔20228号优化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护送机制。简化居住证申领程序。推行户口事项全程网办落实警企联系服务机制。

政策依据:渝公规〔20228

执行期限:2022727日起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75413525

7.《重庆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重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建立重大经济案件提级审批机制。依法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强化涉企案件追畦挽损。规范跨区域涉企执法协作。加强涉企治安治理。改革涉企经营许可。创祈管理服务方式。加大减费阵负力度。

政策依据:渝公警令〔202211

执行期限:20223月起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75413525

8.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策依据:渝发改财金〔2022277

执行期限:202231日起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75532668

9.支持旅行社等拓展业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支持基层工会按规定为会员职工办理200/年以内(含)的市内非5A级景区通卡或收费公园门(年)票。

政策依据:渝发改财金〔2022277

执行期限:202231日起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总工会

咨询电话:75532668

10.制发告知书和服务指南并指导中小微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制定告知书和服务指南。制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告知书。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机动车维修、实验室、医疗卫生机构、报废机动车拆解以及产生铝灰、含油金属屑的企业,分类制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服务指南,指导企业规范管理。指导中小微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优化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填报方式,推行企业管理人员现场手机端便捷填报,推动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把脉体检,自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77

执行期限:202247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1.深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并优化审批流程。细化转移管理规定。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细化完善我市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规定,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优化转移审批程序。对于转出我市的申请,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发出商请函,并自收到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复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对于转入我市的申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向移出地生态环境部门复函。深化白名单合作机制。将白名单合作机制向周边省份拓展,进一步便利企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主动与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铝灰、废盐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77

执行期限:202247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2.指导产废企业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规定,指导企业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制定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技术指南,指导和引导鉴别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加强鉴别报告质量抽查,提高鉴别质量,推动危险废物鉴别产业良性有序发展。提前介入指导重点项目污染土壤鉴别,保障相关项目正常推进。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77

执行期限:202247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3.优化危险废物许可审批程序,提前主动帮扶企业申报。优化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提前3个月组织技术审查帮扶。对仅涉及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地址变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原则上不组织现场检查。除采取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工艺以及涉及废矿物油、铝灰、油基钻屑、废有机溶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五大类以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如申请单位在经营期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达标,且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原则上不组织现场检查。对经营许可实施动态管理。综合考虑经营单位环境管理、环境守法情况以及实际经营规模等,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规模实施动态管理,既避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无序发展,又防止形成垄断,促进提升服务质量。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77

执行期限:202247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4.优先为企业提供免费监测服务。对重点企业实施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的项目优先安排免费加密监测,监测结果可作为项目绩效评估、环保税征减、环境执法、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等环境管理工作依据。鼓励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参照执行。指导帮扶企业持续加强自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5.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效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等情况,对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予以综合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对于等级较差的企业加强指导,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以及因此被处罚、通报、曝光、约谈及审计出现环境问题的风险,对于等级较好企业减少现场检查、监测、执法频次。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6.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一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环保领跑者名单,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杆。允许环保领跑者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期间适当减少错峰减污时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大气专项财政补助,并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中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引导全社会向环保领跑者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7.协调减轻企业治污成本。对于实施减污降碳绿色改造的重点企业,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帮扶,帮助企业规避选用低治理效率、高运行成本技术的风险,协调科技部门推荐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助推企业绿色转型。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8.实施夜间加油优惠。组织中石油、中石化、壳牌能源、龙禹石油及民营加油站等,实施夏秋季(4—9月)夜间(20:00至次日6:00)错峰加油优惠措施,通过油价直降、多倍积分、赠送礼品等多种方式,引导车主在夜间加油,降低高温时段加油站安全风险和VOCs排放,促进企业绿色经营和公众绿色消费。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19.主动服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主动下沉服务企业,开展面对面技术及标准培训,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交流指导。创新培训形式,制作机动车尾气检测线上课程课件,方便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培训,并进行学习成效测评,提升企业及人员规范化操作水平,减少检测违规风险。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0.优化夜间作业审核网上通道。优化夜间作业申报审核的全程网上办理流程,企业通过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或移动端APP等渠道进行网上申报,不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核,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提供《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邮寄服务。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1.建立噪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指导企业使用低噪声机具、采取防护措施、定期与周边居民沟通并及时公开信息。对守法施工、管理到位、环境信用良好且群众投诉较少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纳入噪声污染防治正面典型名单,优先办理《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夜间作业时间需求。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83

执行期限:2022411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2.帮扶重点企业争取中央土壤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前筛选、储备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的入库项目,加强前期指导。对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提前服务,优化方案设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论证和审批工作,成熟一个提交一个。主动对接国家项目库技术支撑单位,积极争取土壤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97

执行期限:2022424号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3.指导企业自主分级分类开展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对纳入住宅、学校、医院用途的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行业类别的地块的污染土壤进行严格管控,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除上述三种用途、五类地块以外的污染土壤,全部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不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除上述三种用途、五类地块以外的污染土壤,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三种方式处置,且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商服、公用设施等第二类用地管制值的,不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上述条款未包括的,但属于固体废物的污染土壤,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现有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97

执行期限:2022424号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4.简化涉及农用地等变更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的相关内容。对农用地等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现场勘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方法调查核实后,确定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时,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97

执行期限:2022424号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5.加强对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壤污染治理从业单位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通过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办事指南、发放重庆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告知书、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管理要求、技术规范传达宣传至企业。结合重点难点工程,梳理典型案例,组织行业专家将服务延伸到项目一线,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现场指导和帮扶。

政策依据:渝环办〔202297

执行期限:2022424号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6.优化监管保生产政策措施。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优化整合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帮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落实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措施。推行自行组织重大变动界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与环评批复不一致情形,企业可自行组织认定,经技术论证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企业可按程序申领排污许可,纳入企业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管理。

政策依据: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202269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7.优化审批助落地政策措施。带条件批复建设项目环评。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审批情形的,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的建设项目,经识别虽然有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且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事项,在区县政府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已开展相关工作说明的情形下,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实施并联审批,不互为前置,予以带条件审批。保障重点工程夜间施工作业。在措施到位、社会稳定前提下允许轨道交通、道路等重点工程最大限度满足每月(周)夜间作业时间。优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但其他手续尚在办理中的项目,在属地政府或企业书面承诺完成时限条件下实行承诺审批;对管理规范没有处罚记录的经营许可延期直接审批。

政策依据: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202269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8.创新服务促招商政策措施服务招商引资智能选址预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出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环境准入自助查询系统”APP,并纳入渝快办,为各级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单位在项目引进、环境准入、选址选线提供免费自助研判,助力招商引资。推行小方量污染地块自主修复。对满足条件的污染土壤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地块,责权人可向属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自主实施修复;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加速对修复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为招商引资落项目更快速地腾出建设空间。开展同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审批。推行同一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及在同一工业园区(集聚区)内家具制造、计算机制造等同一类工业项目,且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群化招商。

政策依据:渝环〔202276

执行期限:202269日起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81538153

29.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级层面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政策依据:酉阳府办〔20221

执行期限:202214日起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75552347

30.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信用保险资金池使用范围,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简化报损和理赔程序。保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的稳定性。

政策依据:酉阳府办〔20221

执行期限:202214日起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银保监组

咨询电话:7555296075582007

31.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政策依据:酉阳府办〔20221

执行期限:202214日起

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咨询电话:7555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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