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困难群体“免申即享”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有关单位:
供水、供电、供气价格优惠政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落实民生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畅通困难群体优惠政策落实渠道,实现免申即享,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家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困难群体水电气价格优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简称困难群体)。
二、实施方式
对困难群体实行免申即享水电气价格优惠。
三、优惠标准
(一)自来水优惠
困难群体用户,每户每月生活用水前 2 吨免费(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超出 2 吨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执行。月用水量不足 2 吨的,按实际用水量减免,跨月不结转。
(二)用电优惠
困难群体用户,每户每月减免电量 10 度;月用电量不足 10 度的,按实际用电量减免,跨月不结转。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免费电量按平段、峰段、谷段顺序依次减免。
(三)天然气优惠
1.民生天然气公司供区:困难群体用户每月前 30 立方米按 2.58 元 / 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执行居民第一档气价;月用气量不足 30 立方米的,按实际执行,跨月不结转。
2.宏焰天然气公司供区:困难群体用户每月减免前 2 立方米气费;月用气量不足 2 立方米的,按实际减免,跨月不结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水电气 “免申即享” 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强化信息比对,精准落实待遇。各水电气供应企业要定期与县民政部门开展困难群体信息核对(含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水电气户号等),及时更新、直接执行优惠政策,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因信息比对未落实的困难群众,可凭民政部门证件、户口簿到县民政部门补录信息。
(三)加强政策宣传,保障群众知情。各供应企业要通过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公示栏等多渠道公开优惠政策,明确优惠对象、标准、办理方式,确保政策直达终端用户。
(四)严格执行规则,杜绝重复享受。同一户号多名困难人员的,按一户享受,不重复计算。
(五)做好政策衔接,规范执行标准。原有优惠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3-755529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