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
计划的通知
花田乡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1390号)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振兴〔2022〕36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的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农村群众就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
二、任务下达
本次下达市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400万元,专项用于酉阳县花田乡2024年马桑堡至李子树堡路面改造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其中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01万元,吸纳务工52人。
三、组织实施
加强群众务工组织,积极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注重扶志扶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切实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地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在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投资估算或概算中单列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应不低于市级资金20%,并尽可能大幅提高发放比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同时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
项目建设过程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开展防控工作,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四、项目管理
该项目已由县交通局下达总体投资计划,本次下达任务计划作为该项目资金安排。县交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整合投入和落实日常监管责任。项目业主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稽察、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组织竣工验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县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和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五、信息填报
按照有关要求,项目业主需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劳务报酬发放等数据报县发展改革委农经科(邮箱:569247076@qq.com),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投资完成情况、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
附件:1、项目任务计划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酉阳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