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田乡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1387号)要求,现将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及《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衔接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二、任务下达(绩效目标)
本次转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580万元,有关项目及简要绩效目标如下:
1.酉阳县花田乡2025年茶香村大院子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于31%(总额120万元以上),吸纳当地脱贫群众、易地搬迁户、监测户、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总务工群众不低于80人,培训务工群众不低于8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2.酉阳县花田乡2025年茶香村马家沟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于33%(总额66万元以上),吸纳当地脱贫群众、易地搬迁户、监测户、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总务工群众不低于45人,培训务工群众不低于45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业主单位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与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外地专业施工队伍,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注重扶志扶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确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达标,并在以下环节落实具体要求:
1.项目前期环节。根据《可研报告》明确的以工代赈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劳务报酬、岗前技能培训等内容,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施工合同》明确务工组织方案、吸纳本地务工群众和技能培训的最低值、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总额的最低值、公益性岗位数量等要求。
2.项目实施环节。一是开工前,业主单位应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督促施工单位按《务工组织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工建设,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要求、工作内容等信息,同步统计完善务工人员相关信息。二是施工中,业主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务工台账,每月定期将劳务报酬拟发放台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再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同时监理单位将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纳入监理日志管理;三是项目建成后,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
3.项目验收环节,业主单位要对项目建设质量、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对项目发挥“赈”的作用效果开展自评。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充分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项目管理
项目业主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和项目法人制,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在2025年1月底前全部开工,10月前全部完工投用,资金支付率达90%以上。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指导,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同时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
五、按月调度(信息填报)
本批转下达的项目,均纳入衔接资金项目考核管理体系,请项目业主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于每月5日前填报《项目调度表》(附件3)并完善有关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吸纳的各类务工人员及发放的劳务报酬、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数据。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质量,该填报质量和项目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县今后的向上争资成功率、资金支持量和专项以工代赈考核。
附件:1、项目任务计划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项目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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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