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发改能环〔202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市上下达我县“十四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以及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促进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1〕1667号)、《关于下达“十四五”各区县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和节能审查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资环〔2022〕445号)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综合能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全县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能耗总量弹性管理,促进优质增量项目落地
对于新增(含在建、拟建)项目,强化能耗强度约束,合理控制能耗总量。优先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用能,合理限制高能耗、低产出项目用能。新建项目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开展节能审查。
(一)支持先进能效项目准入。科学评估项目对本地区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支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无行业标杆值的参考先进值、一级能效等相关标准,下同)的项目优先落地;鼓励未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强化节能措施。
(二)支持低能耗高产出项目优先用能。对于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20年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水平85%以下项目,可不受本地区用能总量空间限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20年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水平85%至100%区间内的项目,由市级统筹支持平衡项目能耗总量的50%。
(三)支持关键重要项目有序用能。对于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有利于全市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有效拉动投资的项目,可使用全县新增用能指标、淘汰落后产能或节能技改腾挪用能指标;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同产业链项目可通过能耗强度统筹测算满足第(二)条相关条件予以支持。
(四)执行“两高”项目能耗等量替代政策。新建能效达到行业标杆值(标准先进值或1级能效水平)的“两高”项目,在本地区能耗强度下降符合“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且根据测算仍有用能空间的前提下,履行项目节能审查手续时可申请部分使用增量指标进行能耗平衡。能耗等量替代政策根据本地区能耗强度下降进度和能耗总量指标使用情况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建材、有色等行业“两高”项目,采用能耗等量替代方式编制能耗平衡方案,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上新压旧、提高能效水平等优化产业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水泥等行业市内兼并重组用能。符合第(二)条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单个投资特别大、有利于补短板、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项目,由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审议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决策。
(五)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相关政策。“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对应的能耗量,统筹用于保障全市工业产业用能;“十四五”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在新建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时从项目能耗总量中扣除。
(六)坚决杜绝新增未批先建项目。节能审查是项目开工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前置要件,“十四五”以来国家和全市进一步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监管,请各相关企业和单位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新增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未批先建项目。若再发现项目节能审查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项目立即停批停建,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突出行业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存量项目能效水平
存量项目要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实施节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能效水平,腾挪用能空间。
(一)大力推动能效提升释放用能空间。贯彻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增效行动,推动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基准值的项目对标行业标杆值改造升级。到2025年,2家重点用能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4000吨标准煤。对2家重点用能企业,按市上统一部署落实分级节能监察。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管理,采取差异化方式分别下达2家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由经济信息部门每年组织对企业能耗“双控”目标完成进度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做好新增用能调度管理。对在“十四五”期间有新增用能需求的存量项目,做好用能预算管理,根据本地区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指导项目合理有序释放产能。
(三)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对节能目标完成较好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在用能空间、项目资金、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支持;节能目标完成差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约束。
三、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督促指导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节能工作力度,指导项目业主对项目能耗量、产值、增加值等数据进行科学合理测算,规范编制节能报告。对实行能耗等量替代的“两高”项目,编制能耗平衡方案时要详细说明能耗替代措施,跟踪落实项目用能来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述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反馈。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 |
“十四五”节能量(吨标准煤) |
“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
备注 |
1 |
重庆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水泥 |
4000 |
13.5% |
|
2 |
重庆腾泰矿业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 |
--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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