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酉阳发改委函〔2022〕10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建立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县级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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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酉阳发改委函〔2022〕102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乡村振兴局、体育发展中心、县工商联、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酉阳支行、酉阳银保监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工作落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00号)要求,我委牵头建立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县级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研判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防止返贫监测以及灾情疫情等情况,研究完善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相关问题。

(二)落实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以及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全县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三)研究制定县级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督促指导有关方面抓好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推动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四)研究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典型推广、督查激励等相关事项。

(五)研究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投入,推动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与重点工程项目的衔接配套。

(六)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七)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成单位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县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指南,汇总编制全县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监管和检查,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典型推广和督查激励。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在项目谋划、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环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的要求,对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立项等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推动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二)县教委:谋划本领域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在项目谋划、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环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的要求,对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初设等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加强对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监管和检查,定期调度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做好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工作等。探索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务工人员培训。

(三)县财政局: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县级财力积极安排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

(四)县人力社保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培育壮大劳务公司,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督促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应急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县体育发展中心:谋划本领域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在项目谋划、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环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的要求,对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初设等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加强对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监管和检查,定期调度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做好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工作等。

(六)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

(七)人民银行酉阳支行、酉阳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积极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根据工作需要,经协调机制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构

协调机制由县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区县、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附件: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县级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24

附件: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县级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

刘景江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员: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总督学

冉海波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冉景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永红县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就业服务中心主

陈建波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洪雪峰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继明县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慈亮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冉隆相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正红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白序攀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天云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冉龙江县体育发展中心财务科科长

县银保监组组长

张艳华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

冉建波人行酉阳支行货币信贷科科长

联络员:

唐铂涵  县发展改革委农经科干部

白玉华  县教委规划建设科科长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李玉华县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张兴亿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黄英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环站副站长

王大俊县生态环境局审批科科长

龚波峰县城管局设施科负责人

县交通局建管科科长

刘小航县水利局建设科干部

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主任

县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科长

县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科副科长

董泽平县应急局救援队队长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科干部

谢永胜县生态修复科科长

县体育发展中心会计

县工商联办公室干部

陈海若人行酉阳支行货币信贷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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