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酉阳发改价〔2021〕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08-2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 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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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相关直属小学、机关幼儿园、钟多幼儿园:

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管理,按照“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见下表: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办学等级

办 学

形 式

收费标准

市级示范幼儿园

全日制

540元/生.

一级幼儿园

全日制

450元/生.

二级幼儿园

全日制

350元/生.

三级幼儿园

全日制

280元/生.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150元/生.

备  注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如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每学期平均四个半月计收。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

按照“学校组织、家长自愿、成本补偿”的原则,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工作,增设延时保育服务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为:6/.天,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正常放学时间至18:00半小时以内免费具体方案由各园确定并报县教委审批执行)

该项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保育服务人员补助和其他正常开支,并按月据实结算,如有结余予以清退。

    、相关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政策,加大力度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具体免费范围由县教委另行明确。

(二)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配备教职工,并按照政策规定班级人数招生,对不按规定配备教职工和超班额20%招生的幼儿园,必须降低一个等级收费。    

   (三)确保幼儿园教学条件得以改善,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提升保教质量。教职工待遇、师资培训、保教设施等费用支出必须有明显增加,否则应降低一个等级收费

   (四)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育教育费。

    严禁在保育教育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含学具等)。

   (五)幼儿中途休园、退园的收费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保育教育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9月1日起执行。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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