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酉阳发改投〔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1-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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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发改投〔202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0〕1013号)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财政预算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4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335万元,业主自筹 85万元。(详见附件1)

二、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有关要求,抓紧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快工程推进。工程建设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确保项目于2021年11月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支付。要认真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特别是劳务报酬发放资料存档保管工作。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确需变更或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要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早日建成和发挥效用。

三、认真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政策。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动员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并永久保存相关资料。要广泛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获取劳务报酬。其劳务报酬发放应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15%。

四、加强项目管理。你公司收到投资计划后10日内与县发展改革委签订责任合同。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稽察、审计,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确保项目在年底完工,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组织竣工验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

    五、做好信息填报。按照有关要求于每月3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传县发展改革委农经科(邮箱:635933929@qq.com)。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包括投资完成情况、投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

特此通知

附件:酉阳县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表 


                   酉阳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酉阳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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