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城建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国网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对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多次现场调研,并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编制《酉阳自治县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送审。
《方案》初定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底,全县充电站达到40座以上,新增换电站1座,公共充电桩达到200个以上,自用充电桩500个以上,满足电动汽车消费个性化需求。在交通枢纽、文体设施、医院、学校、景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以直流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方案》明确加快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理顺项目备案流程,建立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机制,明确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有序推进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保障支撑。
《方案》采纳吸收了你们建议中提到的完善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加强建设规划管理、分类有序稳步推进实施等重要内容。《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人民政府按程序印发实施。
此复函已经刘景江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75559095 联系人:谭杰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