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酉阳发改委函〔2022〕48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复函

字号:

刘军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城建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国网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对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多次现场调研,并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编制《酉阳自治县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送审

《方案》初定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底,全县充电站达到40座以上,新增换电站1座,公共充电桩达到200个以上,自用充电桩500个以上,满足电动汽车消费个性化需求。在交通枢纽、文体设施、医院、学校、景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以直流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方案》明确加快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理顺项目备案流程,建立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机制,明确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有序推进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保障支撑。

《方案》采纳吸收了您建议中提到的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落实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财政补贴政策等重要内容。《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人民政府按程序印发实施。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谭杰    电话:75559095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6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