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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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设。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设 。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单位,为正科级,内设13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8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651.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1651.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1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8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168.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4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34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651.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675.7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0万元,比2024年减少165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3万元,比2024年增加2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998.69万元,比2024年减少167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酉永高速生基连接道搬迁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化服务业、以工代赈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4年增加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4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接受上级部门检查较多,接待批次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内较长,使用频率较高,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9.93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一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8.6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冉琳联系方式:023-7555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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