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1616/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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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设。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设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5个单位。与上年相比,增加评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2个单位,减少节能中心1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7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82.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82.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9万元,农林水支出60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23.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8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9.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62.4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7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3.4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65万元,比2023增加319.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增加评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2个单位,减少节能中心1个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09.77万元,比2023年增加8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粮油储备类项目增加及以工代赈项目本年度安排在我单位,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以工代赈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涉及市级检查项目较多,2023年没有纳入预算,本年度纳入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1.09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增加评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2个单位,减少节能中心1个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9.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琳  联系方式023-7555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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