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实施工作,统筹招商引资政策项目推荐宣传、招商活动方案策划实施;负责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和信息发布,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收集和组织审查;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工作。
2.拟定和执行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全程协调和服务;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协调解决招商落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各单位招商引资相关报表的收集,了解掌握项目引进和投资进度情况,对项目引进、开工、竣工、协议引资、到位资金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通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招商引资正式签约项目审批材料的归档工作;做好招商引资考核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酉阳编委相关文件规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中心为县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情况如下:
1.人员编制:共有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15名。
2.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
3.内设机构:内设综合科、招商科、考核科、项目服务科4个科室,中层干部职数4名。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2.47万元,支出总计36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收支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收入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4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基本支出266.76万元,占73.6%;项目支出95.71万元,占2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收支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收入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年初未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2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三是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四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年初未纳入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47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2022中国武陵文旅峰会闭幕式及签约仪式组织策划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0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
(4)卫生健康支出13.83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
(5)农林水支出6.4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11.6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41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进3名工作人员。二是2022年人员工资薪级晋升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纳入当年预算新增3名在编在岗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3万元,增长1016.5%,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67万元,增长510.1%,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三公经费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领取、市内因公出行、招商引资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付。
公务接待费18.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工作来酉项目考察和外出招商过程中产生的餐饮、住宿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公务接待费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是原县驻重庆招商引资服务分中心机构撤销,由我中心负责其资金、债权债务工作,其中包含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2,1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95.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已完成2022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杜倩 023-7555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