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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并拟订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协调和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企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科室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政务督办、信访稳定、综治、法制建设、机关安全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按权限组织开展所属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和舆情导控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科室职能: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县级综合性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专项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预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建议。贯彻落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政策措施。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科室职能:贯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贯彻执行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指导协调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按权限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或转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的协调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对接研究财政金融政策,统筹财政、金融、城镇建设、市政设施、房地产、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形势,提出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配合做好铁路、民航投资计划的统筹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核、转报综合交通、市政设施、口岸设施、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负责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按权限推进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县级重点项目滚动储备,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名单,负责重点项目的政策拟订、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统筹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全县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综合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县级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对接承担上级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对接政府督查、审计等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本委下达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本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按权限承担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牵头制定本委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指南、工作流程等并组织实施,统一受理、办理和发送本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核准、审查、备案确认、变更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本委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出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意见和建议。承担本委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县重大项目前期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四)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科
科室职能: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能源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综合形势分析预警。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跟踪研判涉及生态安全、资源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中长期电力、油气、煤炭等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总量平衡工作,协调能源区域合作和能源综合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权限范围内电力、油气、煤炭等能源行业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建设管理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产业促进有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调重大能源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承担节能方面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与电力生产、经营、使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衔接有关能源央企、市属国企在酉协调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五)产业发展科
科室职能:拟订并推动实施综合性产业、创新创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服务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推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和创业投资。统筹相关产业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衔接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与重大生产力布局。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
科室职能: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平衡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项目建设资金。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牵头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协调实施。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按权限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相关规划编制。统筹协调“一县一策”、革命老区和对口帮扶工作。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七)区域经济发展科
科室职能: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批、政策协调工作。综合研究县内外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内外政府间区域合作有关工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重大战略。承担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央地合作日常工作。
(八)大数据发展科
科室职能:承担服务大数据发展管理职能。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编制全县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数据资源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委机关数字化建设工作,牵头推动三级城市运行中心“生产生活服务板块”工作,负责数字社会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九)粮油管理和物资储备科
科室职能:新增成品油、县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定地方储备棉糖等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管理全县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棉行政管理。统筹协调平衡物资储备,研究拟订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口配额。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提出粮油储备规划及购销、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有关项目资金申请并指导实施。按权限负责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的资格审查、定点和实物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保供工作。负责粮食清仓查库、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加工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执行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对接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承担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十)营商环境办公室
科室职能: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应用。统筹协调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制度,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十一)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科室职能:按权限负责拟订和调整地方定价目录、地方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政府定价的地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负责按权限制定管理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环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按权限制定并管理实施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并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权限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指导县价格认证中心业务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科室职能: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统计分析数据化。负责拟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定,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批准事项。依法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负责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按权限负责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工作。按权限组建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按权限受理招标投标投诉,按规定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国防动员综合科
科室职能:负责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规划计划、动员准备等职能。按权限负责本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