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我人事信息、涉贫涉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使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工作信息板块2022年全年公开工作信息77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0条。二是及时回应涉贫涉乡村振兴热点。对社会关注的涉贫涉乡村振兴政策、监测对象识别、涉贫涉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等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文件公开4条,扶贫领域信息公开4条,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8条,三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实现建议按时接收率、按时办结率、办理满意率3100%

(二)依申请公开修订完善《酉阳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可通过当面提交、信函提交及传真申请任意一种方式,递交申请表。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及时依规发布主动公开类信息,严把信息质量关,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制度,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外,均进行主动公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更新等日常工作,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实行“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按相关要求完善网站建设,发布了机关简介,包括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机构职责等;公开了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标准目录,新增了政策咨询问答库及建议提案办理

(五)监督保障。严把公开内容关、时间关,严格保密审查,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衔接政策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通过主动按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积极依托门户网站做好政策报道、解读、回应,开展好集中宣介,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内容,优化信息呈现效果,提高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和便捷度建立政策文件梳理制度、政策解读发布制度等措施,确保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更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本机关全年未发出收费通知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