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7041M/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酉委农办〔2023〕2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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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委农办〔2023〕25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中市在酉直属机构党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议 精神,扎实抓好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有关问题和市级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推进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发挥驻村干部作用,高质量完成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23号)文件,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抓好对照落实。

一、驻村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

1.驻村干部要严格吃住干三在村要求,每月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村;

2.各驻村工作队要有年度帮扶计划、具体任务清单及落实情况佐证;

3.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驻村帮扶村民恳谈会并有相关情况记录;

4.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大走访大排查、两解一帮工作,从9开始,进村入户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测算工作,建立工作纪实台账,形成本村村规民约

5.实施驻村帮扶重点任务提质行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就业发展帮扶、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形成工作台账

6.加强学习,驻村工作队原则上每月应有一次政策理论集中学习记录,各队员每周应有一次自主学习记录

7.做好年度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以上几个方面作为年终实绩考核检查重要内容)

二、派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1.按规定落实好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津贴补贴、健康体检和医疗费报销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好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等方面激励措施。

2.加强对驻村干部经常联系、跟踪管理,听取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汇报,开展驻村干部走访、家访,要与驻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注意听取建设性意见建议,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支持工作开展。关爱干部身心健康、解决实际困难。

3.严格落实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以及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到村调研指导、解决问题等要求,县级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驻村干部所在村实地调研1次以上,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推动2023年帮扶项目、资金落实。

三、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

1.督促驻村干部严格落实下村签到、工作纪实等,落实专人做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考勤、请销假审批,及时掌握、期通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岗情况。

2.细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清单,提升驻村帮扶质效。乡镇干部要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一道走访群众、解决问题,集中力量攻坚,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3.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规定管好用好驻村工作经费,明确报销范围、尽量简化流程,确保应报尽报。同时,要与驻乡驻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提醒驻村干部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乘车驾车、用电用火用气安全。

四、强化工作报告制度

1.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要认真总结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将年度工作总结于1223日前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2.各驻村工作队要认真提炼总结驻村工作中的先进做法,突出成效,于1223日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至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3.今年下半年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到村调研指导、解决问题听取驻村工作汇报的情况及照片等佐证资料于1223日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林峻清,联系电话,75581771,邮箱:610525820@qq.com.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

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23号)

2.驻乡驻村工作队任务清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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