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7041M/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酉阳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字号:


《酉阳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202211月,县政府印发《酉阳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酉阳府办发〔202239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已同全国一道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期”。在新形势新阶段,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更加注重解决精神贫困、更加注重强化内生动力等方面。市委、市政府对我县乡村振兴寄予厚望,确立了“成为一面旗帜、用好两个宝贝、把握三大要领、抓好四件大事”的“1234”战略目标,必将为我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

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谋划酉阳县“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酉阳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全县实际,牵头编制了《酉阳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1年初,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全力推进。编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衔接《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酉阳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规划》中落地见效。

三、“十四五”时期的思路目标

《规划》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锚定“1234”战略目标,以“四园”建设为愿景,坚持“四个不摘”,围绕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体制机制、政策、工作等衔接要点,突出“四抓”为手段,着力实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及“十大任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显著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传承红色基因,凝聚磅礴力量,奋力将酉阳打造成为全市乡村振兴新旗帜、文旅融合新标杆,合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规划》按照“五年过渡、十年进步、十五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到2025年实现“一个确保、一个提升、一个同步”,整体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三个衔接”(体制机制、政策和工作衔接),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确保脱贫攻坚体系全面平稳转向乡村振兴。

(二)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持续优化政策举措,强化常态保障,做到保底线、保基本、保民生,通过兜牢基本生活和基本收入“两个底线”,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三个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奠定乡村振兴坚实基础。

(三)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精准化、分类化、常态化导向,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运用基层走访排查、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等手段,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坚持“差异化、抱团化、品牌化”特色产业发展导向,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重点是完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和深化多元消费帮扶机制。推动产业升级与消费帮扶升级协同发展,着力提升产业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和主体组织化水平。充分挖掘县域产业基础优势资源,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显著增强脱贫农户内生造血能力。

(五)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坚持多措并举原则,千方百计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就业监测和服务体系、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内外就业渠道和深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措施。

(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坚持分类分层帮扶导向,做好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群众各项后续帮扶工作,实现搬迁群众从搬得出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转变。具体措施包括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就业帮扶、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整体水平。

(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城乡融合、因地制宜原则,推进县域、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一体规划、统筹建设,致力打造布局合理、便捷畅达、共建共享、美丽宜居乡村。具体措施包括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

(八)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以提升农村规范化、组织化、法治化水平和村民内生动力为导向,健全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具体措施包括健全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管理、信法守法行为和崇德向善民风“四个体系”。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按照“管得住、用得好、起作用”的要求,优化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重点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并确权登记、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和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

(十)夯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合作机制。按照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示范引领导向,推动各乡镇(街道)有方向、有路径、有重点地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和多层次帮扶合作,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扬群众首创精神,形成和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重要基础。重点是落实落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政策、建立健全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完善东西部和中央定点帮扶机制、落实区县结对帮扶和集团帮扶、落实社会协同帮扶机制。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和加强监督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财政投入、对接金融帮扶、优化引资、强化土地等政策支持;保障人才供给和做好监测评估,全面保障《规划》各项工作做深做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