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030A/2018-037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3-14
[ 发布日期 ] 2018-04-17

酉阳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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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1个培训中心,本部门全额拨款编制17人,实有全额拨款17人。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200万元以下的信贷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工作
  (二)增加负责贫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职责,增加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扶贫开发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六)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七)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中、市及发达地区对我县的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93.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3.49万元,比2017年增加1917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13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904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财政扶贫项目统一纳入单位预算。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44万元,比2017年减少13.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2.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增长153.6%。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138.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酉阳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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