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4年以来,重庆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1-6月,市级累计筹措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该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保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覆盖,支持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资金调度,全方位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8月底,全市符合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77.57万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7.71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4.9亿元、城乡特困人员补助金14.89亿元;为1.3万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41亿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41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50.36万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8亿元。
二是完善机制,支持稳步提升救助水平。为促进区域内统筹协调,推进构建全市标准统一的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近年全市居民消费增长水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2020年初的580元/月、44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750元/月、610元/月,分别增长29%、39%。同时,建立起其他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相衔接的体系,统筹协调各类困难群众预期,不断增强困难群众抗风险能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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