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至五部分为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意见》按照“三北”工程的新定位、新使命,充分考虑“三北”地区财政状况,通过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强化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措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按照《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中明确的政策目标和重点任务,集中资源支持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和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牢固树立系统观念,以推动系统保护修复治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为手段,多措并举支持“三北”工程建设;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协同推进、提升资金效能、持续跟踪问效等举措,确保政策实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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