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财政函〔2025〕363号
县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5〕59号)要求,现将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17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迅速完成项目分配,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终决算,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2林业和草原”,按实际支出内容列报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5〕59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